吴兴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通告(2022年第9号)

2022-03-14 12:28来源: 吴兴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吴兴区公安分局  作者:  编辑: 丁雯雯

吴兴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通告

(2022年第9号)

  3月8日,吴兴区发现1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后,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第一时间启动II级应急响应。

  根据我国《刑法》《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拒不配合核酸检测,瞒报、谎报、伪造信息,故意隐瞒病毒感染症状等行为,引起疫情传播或有传播风险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吴兴区在前期应检尽检、愿检尽检基础上,又分别于3月11日、13日在织里镇镇区范围启动并完成了二轮区域核酸检测,但不排除极少数居民未进行检测。第三轮区域核酸检测时间为3月14日6:30至24:00,全体居民必须及时到各核酸检测点进行检测。

吴兴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吴兴区公安分局

2022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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