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州市吴兴区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9-12-10 10:18来源: 中共吴兴区委  作者:  编辑: 周冰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9年3月12日至5月17日,省委第七巡视组对吴兴区进行了巡视。2019年6月25日,省委巡视组向吴兴区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吴兴区委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站位,统一思想。吴兴区委深刻领会省委巡视组反馈的意见要求,先后9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9月16日,区委主要领导调整后,新任区委书记以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形式,组织区委常委会成员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深刻剖析原因,主动认领责任,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二是挂帅出征,以上率下。区委成立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由时任区委书记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区委副书记、区长和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担任副组长,其他相关区领导分别牵头,切实加强对整改落实工作的组织领导。区委主要领导调整后,新任书记第一时间接过整改“接力棒”,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推动,以“新官勇于理旧账”的政治担当履行组长职责。三是细化方案,科学推进。区委制定下发了《中共吴兴区委关于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按照责任制、项目化、时间表的要求,把省委巡视组指出的7个方面16大类39个问题分解到12位区领导、16个牵头部门和11个责任单位,分工负责、分类推进、相互协作,形成整改工作合力,确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着落。四是严格督促,确保实效。整改领导小组除每周召开联络碰头会外,还先后8次召开各种范围和形式的整改推进会,其中区委主要负责人亲自参加4次,逐条逐项听取各整改事项的推进落实情况,会商重点、难点问题处置,进一步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时限,督促推进整改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

  巡视反馈后,对省委巡视组巡视期间移交的149件信访件,进行了认真梳理和集中办理,目前已办结149件,办结率为100%。对巡视组移交的8件问题线索,及时进行分类处置,目前已办结8件,办结率100%。在巡视整改工作中,对违规违纪的,立案11件、了结9件。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2人;给予党纪处分8人(开除党籍2人,留党察看1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3人,党内警告处分2人);政务处分2人(开除公职2人);组织处理1人(免职1人);诫勉25人,教育提醒21人;制定完善制度28项;收回清退违规资金1770万元。

  一、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要求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推进全区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研究,制定出台《吴兴区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实施办法》(吴委办〔2019〕29号)。前三季度,18项主要经济指标中,4项列全市第一、7项列全市第二,高于全省、领跑全市,并在2018年度全市高质量发展测评中排名县区第一。专题研究吴兴区融入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工作,编制《吴兴区融入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行动方案》和《吴兴区“十四五”时期全面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国家战略的思路研究》,成功举办首届长三角两化融合发展大会,并被列入全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示范协作区。湖州吴兴智能物流装备产业园作为全市唯一园区入选长三角G60科创走廊产业合作示范园,高铁湖州东站也正式获批。

  二是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为载体,不断做大做强特色水产、精品果蔬、绿色湖羊“1+3”主导产业。截止三季度,全区实现农林牧渔业增加值15亿元,同比增长1.9%。实施农业“大好高”项目13个,完成农业项目投资3.3亿元,培育龙头企业6个,带动农户1384户。加快示范乡镇、精品村、美丽乡村和历史文化村提档升级,6个美丽乡村、4个精品村验收村已通过区级初步验收,完善相关验收材料待市级验收中、4个精品村启动村按时序进度有力推进。出台《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理办法》,扎实开展城乡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百日攻坚”行动,累计完成问题点位整治67359个。培育壮大村集体经济,制订出台《吴兴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盘活利用工作的实施方案》,全面消除年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低于30万元的行政村,全区161个行政村集体经济总收入截止11月同比增长达25.1%,乡村振兴成效不断显现。

  三是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步伐。紧紧抓住湖州“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契机,出台《吴兴区绿色工厂星级管理评价办法(暂行)》,累计创建国家级绿色工厂11家,国家级绿色设计产品6个,国家级绿色供应链2条,国家级绿色园区1个,数量均居全市前列,星级以上绿色工厂覆盖率达到75.8%,以绿色发展引领工业转型升级模式初步形成。大力实施数字经济“一号工程”,4家企业列入2019年度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公示名单,居全市第一。着力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2018年度全区规上工业亩均税收约为17.28万元/亩,增长42.8%,较上年度提高5.18万元/亩,亩均税收排名提高至全市第三。狠抓传统产业改造提升,整治关停“低散乱”企业885家、淘汰落后产能企业7家,完成国家级园区循环化改造重点支持项目9个,获省腾笼换鸟先进县区。

  四是持续优化生态环境。连续出台《2019年吴兴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吴兴区蓝藻防治实施方案》等5个文件,并邀请省环科院驻点实施专业指导。今年1—10月,全区PM2.5均值为31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的35微克/立方米下降11.4%;空气优良率为74.2%,较去年同期的69%上升5.2个百分点。全面推进森林增长和绿化提升工程,目前已完成年度造林更新546亩,为上级下达年度任务的103%;严格林地占用审批,引导建设项目集约节约使用林地,依法办理使用林地手续。

  二、关于“遵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7月15日召开区委常委会会议,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湖州市吴兴区委员会工作规则》,切实增强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修订完善《吴兴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进一步规范政府系统会议制度,自2019年7月20日第30次区政府常务会议开始,涉及原由区长办公会议研究讨论的重大项目、大额资金等事项,在由区政府常务会议充分讨论后均提交区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或报区委同意后组织实施。截至集中整改期末,已提交区委常委会研究或报区委同意事项20项。

  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纪律。省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区委专门下发了《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等文件,要求区委常委会各班子成员认真学习,进一步提振直面问题、担当作为的精神状态,进一步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加强对民主生活会各环节监督指导,要求全区各单位党委(党组)在召开民主生活会时,严格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能以表扬代替批评,确保民主生活会“红脸出汗”、有“辣味”。建立常态化督导机制,每季度随机选取部分单位开展督导,重点检查民主生活会程序、记录和资料归档等情况是否规范到位,截至集中整改期末,已经督导23个单位。

  三是持续优化政治生态。将开展政治纪律教育情况纳入主体责任检查考核、巡察监督重要内容。今年以来,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已开展“党性(纪)教育一刻钟”17次,446人次科级领导干部已开展“党性(纪)教育一刻钟”,9500余人次接受教育。严格落实《关于开展政治生态建设状况评估报告工作的实施方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政治生态建设状况自查自评工作,全区共梳理查找问题184个,已整改落实122个。常态化推进正风肃纪,累计发出核查交办单6份、纪律检查建议书1份;对18家单位开展“一桌餐”、内部食堂等专项检查,下发交办单4份;通报曝光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三、关于“执行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出台《关于建立扫黑除恶工作联点包案制度的通知》,指导高新区、各乡镇街道加大对涉黑涉恶势力和“保护伞”“关系网”查处工作力度。建立健全涉黑涉恶犯罪与腐败问题线索双向快速移送、查办结果双向反馈、重大案件案情通报会商等五大机制,形成“信息共享互通、定期会商研判、双向移送反馈”的工作局面。重点组织开展“打伞破网”专项排查,查处涉嫌“保护伞”“关系网”问题线索13条15人,给予党纪处分12人,其中,对沈林涉黑案件的“保护伞”原高新区砂洗城管委会原常务副主任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对同案的原高新区管委会主任科员给予留党察看两年处分,并降低退休待遇。

  二是高标准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完成“八统一”的精细化权力清单目录梳理规范工作,并在全区建立政务服务电话回访制度。在今年二季度组织的第三方测评中,我区“最多跑一次”改革满意度、实现率分别为99.8%、98.3%,较一季度分别提高0.1和4个百分点,在全市营商环境预评估中位列第二名。优化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设置,全面完成政务服务即办件和承诺件的限时梳理工作,目前“即办”事项实现率74.1%,“承诺期限压缩比”达88.7%。梳理完善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各项重点工作便利化行动细则,常态化企业开办四小时办结,标准地覆盖率100%,今年全区新备案的企业投资项目开工前审批“最多60天”实现率100%。在全省首创小微企业园建设管理“标准房”制度,被省《领跑者》刊发,得到袁家军省长批示肯定。

  三是科学稳妥推进债务化解。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区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2019年债务管理工作,全区债务化解工作按照时序进度有力推进。同时,严格按照“三个不得立项”的要求,区发改、财政、审计等部门对2019年全区77个、总投资26.88亿元的计划新建项目进行联审,尤其是加强对PPP项目的审核把关力度。同时,对500万元以上新增政府投资项目,按上审一级的要求,报市政府部门联审,从源头上遏制隐性债务增量。此外,出台《关于扶持区级两大国企集团公司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目前已基本完成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各项工作任务。

  四是全力推进教育强区建设。持续加大教育投入,全区计划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拨款90576万元,比上年增长3.96%。扎实推进13个教育重点项目建设,其中中小学校7个、幼儿园6个,项目全部建成后,将新增初中标准班级72个3600个学位,小学标准班级162个7290个学位,幼儿园标准班级72个2160个学位。制定《吴兴区人民政府创建省教育基本现代化区预评估反馈意见整改实施方案》,力争2019年12月底创成省教育基本现代化区。

  四、关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完善区委常委会学习制度。紧跟上级精神和工作重点,及时关注学习重点,定期梳理更新需要常委会学习的内容清单,确保对中央和省市委的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精神第一时间进行学习传达。健全区委常委会会议理论学习运行机制,严格统筹学习内容,坚决杜绝一次性传达学习内容过多的现象,确保学深、学透、学出成效。同时,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充分运用好党性(纪)教育一刻钟、理论中心组学习、专题研讨等载体,采用区领导领学、相关单位汇报学习等多种形式开展传达学习,确保上级精神及时传达贯彻到位。

  二是规范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执行。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中心组学习的重中之重,并结合吴兴实际系统谋划学习主题。今年以来,区委中心组围绕党建、法律、经济等专题开展集中学习8次,其中交流研讨2次。落实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选题会商机制,新增《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等学习主题3个,确保学习内容的时效性。加大全区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考核督查力度,把学习情况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结合半年度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题督查,对各乡镇(街道)、区级各部门进行了普查。

  五、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健全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常态化机制。今年以来区委常委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5次,向上级党委专题汇报意识形态工作2次,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1次,开展半年度维护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题督查1次,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安排意识形态安全专题学习1次,推动意识形态分析研判规范化、常态化。强化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化保障,制定《吴兴区意识形态和社会舆情综合分析研判工作实施办法》,建立领导干部“四述”报告提前审查机制,明确要求领导干部在年终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述职报告中报告意识形态工作内容,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完成规定动作、深化工作成效。

  二是强化文化礼堂“建管用”。有序推进文化礼堂建设,目前已完成建设9家、有序推进1家。注重加强文化礼堂管理。组织开展2019年农村文化礼堂半年度督查,明确各乡镇街道属地管理职责。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公共文化“两员”队伍建设的意见》,加强文化礼堂管理队伍力量。对2018年考核验收合格的礼堂建设村、区星级礼堂建设和礼堂活动奖励补助180万元,相关经费在区农村文化礼堂建设区级财政专项资金中列支。做好农村文化礼堂“点餐制”服务,重点依托“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送戏下乡、吴兴小红砖理论宣讲局长志愿服务等活动载体,开展送戏下乡、农村电影放映、理论宣讲等活动1650余场次。

  六、关于“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选人用人政治标准。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查核和处置,区委常委会已免去包永良的吴兴区政府党组成员、妙西镇党委书记,西塞山旅游度假区党工委副书记、管理委员会主任(兼)职务;给予湖州吴兴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开展基层选人用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对自查、检查中发现的基层单位14个重点问题立项督办,全面提升全区选人用人规范化水平。研究制定《关于建立完善知事识人体系推进精准科学选人用人的实施办法》,加大日常走访了解力度,全面深入了解领导班子运行和干部表现情况。在全区范围开展党政正职政治素质考察工作,对全区53个区级单位82名关键岗位领导干部的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5个方面表现情况进行考察评价,对存在短板和不足的9名干部予以反馈提醒,防止“大病”“重病”发生,进一步强化干部选任的政治标准和导向。

  二是严格干部人事制度执行。对干部选拔任用中执行档案审核制度情况和执行回避制度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对2名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结合基层选人用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同步开展干部人事制度执行情况检查,扎实推进公务员、参公、事业人员、国企人员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共发现整改干部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10个;调查认定档案存疑信息55例,查补缺失档案材料813份。制定《吴兴区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考察工作规程》和《吴兴区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讨论决定工作规程》,对档案任前审核、执行回避制度等内容进行细化规范,织密制度篱笆。

  三是从严整治“三超两乱”现象。针对“高新区违规设置机构,并配备正股级中层干部”的问题,除撤销违规设置机构并消化3名超配干部外,还对时任高新区党委副书记给予提醒谈话,对时任分管组织的党委委员予以诫勉处理。在全区开展“三超两乱”问题的专项排摸检查行动,督促整改问题7个,切实规范机构设置和干部选任工作。严格规范管理全区机关内设机构和事业单位股级职数,实施股级职数使用核准审批、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任前预审”“任后备案”制度,做到关口前移,从源头上防止“三超两乱”情况发生。

  四是加强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对2015年以来累计下放权限委托区级各单位党委(党组)管理的43名干部因私出国(境)情况进行比对,对有因私出国(境)情况的9名区管干部的审批、证照管理等情况进行核查,进一步堵塞管理漏洞。组织全区58个单位对本单位管理干部2016年1月以来因私出国(境)情况进行逐人逐次对比,对检查中发现的干部因私出国(境)违规违纪问题,依规依纪进行处理,其中诫勉1人,批评教育3人。出台《关于进一步提升全区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暂行办法》,严格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批管理流程,落实因私出国(境)证件专人负责、专柜保管、干部行前告知、归国报告等规定。

  七、关于“干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仍然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开展土地违法专项整治。对所有土地用地处罚案件执行情况开展“回头看”,通过安排指标补办、拆除复垦整改、制定方案挂账等方式,开展分类处置。明确在拆除复垦工作中,如干部存在推诿懈怠、不敢担当等行为,一律依规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是严肃查处毁林种茶行为。对阻止毁林种茶行为不到位的原区农林局分管副局长和乡镇护林员给予诫勉谈话处理。及时开展毁林(竹)种茶生态修复,力争在2020年6月底之前全面完成修复工作。7月5日,区政府分管领导召集自然资源、公安、农业、环保、水利等部门和涉林乡镇分管领导专题部署了治理毁林(竹)种茶专项行动。8月22日,区政府印发了《2019年吴兴区治理毁林(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吴政办发明电〔2019〕39号),在全区范围内杜绝毁林行为大面积发生。同时,全面实行“林长制”,建立属地管理、上下联动的森林资源保护行政首长负责制,确保责任到位。

  八、关于“基层党建工作弱化”问题的整改情况

  召开区委常委会会议和半年度组织工作会议,对乡镇街道党(工)委开展述职评议,层层压实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完善村干部队伍监管,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的十条意见》,进一步深化村干部选拔、培养、管理、激励、监督“五位一体”机制,常态化推进备案管理、歇职教育等制度。对161名村书记进行集中培训,加强党性教育,提升党建工作业务水平。目前,已对31名村干部进行了批评教育,4人接受歇职教育。开展村干部体检过筛,下发《关于建立完善村(社区)“两委”人员区级常态化联审机制的通知》,组织、纪检、公安、信访、法院、检察院等14个部门建立联动查核机制,7月以来已清除村干部3人。对村干部违纪行为开展专项整治,共问责追责29名村干部,其中提醒谈话2人,批评教育4人,警示谈话1人,诫勉谈话19人,党内警告处分2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人,形成有效震慑。全面实施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区级备案管理,对主职缺配的14个村,全部依法配备到位。完成村级后备人才选拔工作,累计选拔后备人才582名,平均年龄32.5岁,大专及以上学历377名,占比70.8%,其中主职后备322名。

  九、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较为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规范津补贴发放。区委成立了由区人力社保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组成的专项核查小组,对个别乡镇违规发放的考核奖、津补贴和兼(挂)职干部违规领取奖金等问题进行了全面深入的复核核查,并对时任党委书记进行了批评教育。整改期间,全区累计清退违规发放考核奖和津补贴共计1576.0038万元。

  二是严格规范财经纪律。对个别区级单位将开支下沉下属协会和公司报销的情况进行核查,依规依纪追回违规资金1.2万元,并对区商务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予以党纪立案审查;对东林镇原财政办主任给予批评教育。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三公经费”支出“回头看”及其他公务支出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公务接待、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差旅、培训、会议等公务支出管理情况和费用转嫁、下沉报销情况。

  十、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现象不同程度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优化考核指挥棒。为进一步减轻基层负担,全面优化精简考核工作,出台了吴兴区《2019年度督查检查考核年度计划》,取消了名目繁多、频率过高、多头重复、重留痕轻实绩的考核事项,考核事项已由上年度的34项减少到3项;对高新区、各乡镇、环渚街道、湖东街道月度考核指标由上年度的52项减少到31项,中心城区街道月度考核指标由上年度的31项减少到17项。依据实绩导向,出台了《2019年高新区、各乡镇街道和区级部门综合考核办法》,明确“年度考核以平时掌握情况为主,不要求提供总结台帐资料”等要求,提升考核的针对性、真实性和实效性。建立考核工作审查、调研机制,定期不定期对各单位考核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研,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确保长效。

  二是妥善处置未落地项目。对于某无法继续实施的招商引资项目,迅速评估现状,及时由区属国有公司收回土地,并按照合作协议约定提前清算合资基金份额。在后续招商引资工作中,严格落实湖州市政府提出的“345”投资项目准入要求,严格执行区重大平台项目准入标准,进一步发挥“7+N”项目评估工作小组作用,深化重大项目评审机制,不断提升项目引进质效。

  三是强化政府补助资金管理。根据《吴兴区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实施方案》,吴兴区商务局与吴兴区外经贸企业协会进行脱钩,停止区外经贸企业协会的政府性事项职能,停止协会资金使用,责令停止区外经贸企业协会与8家公司的合作协议,取消8家公司2017年以后出口补助申请。针对配套补助程序不够规范的问题,给予高新区管委会党委委员、副主任诫勉谈话处理。强化专项资金管理,修改完善《吴兴区区级政府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从职责分工,专项设立、变更和撤销,项目管理、编制和执行,绩效与监督检查等方面进一步规范。

  十一、关于“监督执纪动真碰硬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街道领导干部擅自外出的问题,对负有领导责任的时任爱山街道党工委书记予以诫勉谈话。针对巡察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区商务局已将5.5万元违规资金清退到位;针对该问题派驻纪检组未及时跟进督促的情况,区纪委监委对时任派驻纪检组组长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进一步强化与巡察机构的对接,确保整改日常监督责任落到实处。

  十二、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快典型案件查办。对原区政府党组成员、妙西镇党委书记,西塞山旅游度假区党工委副书记、管理委员会主任包永良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并启动警示教育片拍摄工作。同时,加快重点问题线索核查,目前已对原东林派出所协辅警中队长程志敏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审查。

  二是规范提升巡察工作。区委常委会和区委书记专题会议先后传达学习了全国巡视工作会议、全国市县巡察工作推进会、王鸿津主任在浙江调研的重要讲话精神,政治站位进一步提高。扎实推进村(居)巡察,四届区委第六、七、八轮巡察共巡察村(居)党组织81个,占总量的36.7%。加快巡察制度建设,先后出台《吴兴区巡察整改工作规则》《吴兴区委巡察组工作质量评价办法》《区委巡察工作人才库储备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和《吴兴区关于加强巡察干部正向激励,推动担当作为的十条意见》,有效提升了区委巡察工作的规范性。同时,首次将巡察工作纳入区委年度综合考核中,切实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

  三是提升派驻监督能力。制定《2019年度派驻机构工作综合考评办法》,将派驻机构发现问题线索、自办案件等体现派驻机构“探头”的工作纳入考核,以推进派驻机构聚焦主责主业。对转交派驻机构办理的信访件、问题线索,由联系纪检监察室派专人负责,共同分析研判,指导派驻机构办理。

  十三、关于“矿产开发领域问题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全面排摸自查。强化对矿山开采等重点领域廉政风险的监督管理,下发《关于开展党员干部违规入股矿山企业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组织全区各单位中层及以上干部,曾担任副科级以上职务的干部,党的十八大以来退休的人员,全体纪检监察机关干部职工,各行政村两委工作人员、村监委主任共2473人完成自查工作。对自查报告进行梳理甄别和线索排查。

  二是规范交易程序。严格执行矿业权网上交易,杜绝出现影响公平、公正竞争的限制条件。今年以来已累计成功网上交易3宗。加强政策宣传培训,对全区四套班子领导,高新区、各乡镇街道、区级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进行招投标政策解读,分批次组织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行政村和社区共600多人进行招投标政策培训。深入推进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工作,全力开展违法行为专项治理,共排查线索215条,完成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行为整改852人,破获案件7起,抓获涉嫌串通投标罪的犯罪嫌疑人17人。

  十四、关于“惩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措施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在“清廉吴兴”微信公众号平台开设了“微举报”栏目,积极发挥村居“廉情驿站”作用,已接待来访群众198批490人次、听取意见建议201条。严格落实首办责任制,办结领导包案件4件,其中立案2件。持续深化“廉情驿站”,做到信访问题在一线解决、信访矛盾在一线化解,提升群众的满意率。结合区委巡察对45个村开展农村基层作风巡查“回头看”。深入排查反映基层党员干部在征地拆迁、工程建设、扶贫领域等方面优亲厚友、贪污挪用、违规承揽工程的问题线索。

  十五、关于“总部自由港8幢大楼空置”问题的整改情况

  加快项目入驻,截止目前,D幢已有哈工大机器人项目和中控太阳能研究院两个项目正式入驻;E幢已安排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吴兴区社会治理综合信息指挥中心平台和新闻传媒公司入驻;F幢拟建设跨境电商产业园,目前正在前期调研中。与此同时,优先将2019年南太湖精英计划项目导入到EBD,发挥集聚效应,完成湖州南太湖精英计划产业园建设。在科创中心招商团队的基础上,抽调3人成立EBD专业招商团队并入招商九局,在上海、苏州等地进行全职驻点招商,并与16个招商分局加强对接,强化资源共享、同招同引。

  下一步,吴兴区委将继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化整改落实,加快建章立制,巩固整改成果,以巡视整改成效促进全区高质量赶超发展。一是以坚定不移的态度落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区委将进一步增强“巡视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的责任意识,切实扛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以上率下,压实责任,构筑起不获全胜绝不收兵的整改责任体系。二是以持之以恒的决心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区委将对省委巡视反馈的每个问题,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实行整改销号制度,特别是对当前还未完成的整改问题,落实好整改措施,直到彻底完成、验收合格、全面清零。在注重“当下改”的同时,紧盯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措施,建立健全治根本、防源头、管长效的制度体系,坚决防止前紧后松、虎头蛇尾、边改边犯、反弹回潮,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三是以焕然一新的风貌助推高质量赶超发展。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契机,将巡视整改工作作为对全区党员干部的一次政治洗礼,推动全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深刻认识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意义,坚决把纪律挺在前面,全面贯彻落实市委“一四六十”工作体系,为全面“打造增长极、提高首位度、争当排头兵”创造良好环境。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72-2289997;邮政信箱:湖州市吴兴大道一号区行政中心11003室;电子邮箱:pandi0270@dingtalk.com。


中共吴兴区委

2019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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